时间:2021-04-19 17:02 浏览数:次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为有力推动全区“十四五”规划开局起步,督促各级各部门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强化“身边案”教育“身边人”作用,现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六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牛草宽违规为近亲属谋取银行股金及插手招投标问题。2016年,牛草宽利用担任自治区农村信用联合社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的职务便利,多次向下级农村信用联合社负责人打招呼,违规为其近亲属购买农商银行股金提供帮助,获取不当利益。同时,其违规干预和插手土默特右旗农村商业银行职工服装采购事宜,帮助朋友中标。严重破坏了农商银行的正常经营和招投标秩序。2021年3月,牛草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福生违规插手风电项目,谋取利益问题。2009年至2010年,张福生利用担任内蒙古电力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及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通过向相关风电企业打招呼、推荐等方式,促使风电企业与其和他人合作成立的公司洽谈CDM项目开发业务,并为相关风电企业签订风电场并网协议等事项提供帮助,收取巨额“咨询费用”。同时,入股成立北京中联恒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北京斯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从事与管辖行业相同的营利活动,违规获取报酬,严重破坏了自治区风电行业营商环境。2021年3月,张福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呼伦贝尔市呼伦贝尔两河圣山旅游文化景区管委会原党工委书记、主任张永林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吃拿卡要问题。2006至2019年期间,张永林利用担任海拉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和呼伦贝尔两河圣山旅游文化景区管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人为设置障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对企业吃拿卡要,帮助不法企业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实施不正当竞争,违规收受企业财物,严重破坏了当地市场经营秩序。2020年8月,张永林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赤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四级调研员林献华违规出借企业资金归他人使用,收取好处费问题。2017年12月,林献华利用担任赤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调研员的便利条件,在果菜粮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某公司支付给果菜粮公司的200万元土地款出借给房地产开发商孟某使用,并收受好处费,严重破坏了企业间正常经济往来关系。2020年10月,林献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五、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原副主任、仲裁员贾宽文枉法仲裁、收取好处费问题。2015年11月,贾宽文利用担任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仲裁员的职务便利,在乌审旗新潮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与乌审旗人民政府的仲裁案件中违规仲裁,并收受该公司好处费,给当地营商环境带来负面影响。2020年7月,贾宽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国有资产集团有限公司原监事长杨汉华收受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18年9月,杨汉华利用担任阿拉善左旗国有资产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企业在承揽业务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在负责辽马嘴井洞残煤裸露问题治理工程中,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招投标秩序和企业经营秩序。2020年11月,杨汉华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上述典型案例中,违规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均不同程度存在把人民群众和党组织赋予的公权力当成了个人谋取私利的“百宝箱”,或违规插手干预、或吃拿卡要、或索贿受贿、或收钱乱作为,并且十八大后不收敛,十九大以来依然不知警醒悔改,损害营商环境谋取私利的积习之深、危害之大可见一斑。同时,涉案人员被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再次警示:维护公正廉洁的监督检查就在身边,惩治贪腐的审查调查绝不会缺席,要时刻做到自省自警慎始慎终。
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对损害优化营商环境问题现象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和“抗战”的毅力,持续转变思想理念和职能作风,不存私心、不搞偏心、不动歪心,切实以奋进新时代的政治自觉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为全区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治环境努力担当作为。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贯通“四项监督”,按照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化工作举措,将纠治查处损害优化营商环境问题与其他业务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注重系统施治、标本兼治,跟进细化“再监督”工作,压实服务市场主体各监管部门(人员)主体责任,推动系统领域自查自纠,坚决破除损害营商环境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利益链,继续加大查处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不断强化警示震慑作用,促进区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