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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创新 担当时代使命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27 08:55   浏览数:次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深化改革创新  担当时代使命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8日)

刘奇凡

我代表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担当尽责、真抓实干,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联系实际学、持续跟进学、融会贯通学。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20余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就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党的政治建设、脱贫攻坚重要论述等内容进行集体学习,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等进行追责问责。全区共问责802起90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3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高度警惕“七个有之”问题,全区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1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5人。

出台《关于进一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推动基层组织全部进行了“三务”公开,纪检监察机关下访2242人次、解决问题矛盾843个,立案查处乡科级以下人员1.1万余人,评选“清风干部”9.2万余人,基层政治生态明显好转。

(二)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加强监察监督

各级党委、纪委主动扛起政治责任,政法委、检察院、编办等机关部门全力配合,全面完成三级监委组建和人员转隶,共划转政法专项编1834个,实际转隶人员1560人。12个盟市统一规划建设37个留置场所,全区统一组建1000人的留置看护队伍,实行全区统筹、盟市调度、综合使用。

制定监督执纪监察“四个一”工作制度,推动政法机关建立了配合监察体制改革“1+4”制度体系10项制度,实现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探索监督检查部门和审查调查部门分离工作模式,全要素运用12项调查措施,依法依规开展留置调查。开展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旗县(市、区)监委全部向所辖苏木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实现监察监督赋权扩面。

(三)牢牢把握政治巡视职能定位,巡视利剑更具威力

完善了巡视五年规划,按照政治巡视的要求,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紧紧盯住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等重要指示批示情况,进行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紧扣“六围绕一加强”细化梳理50余项检查清单,深入开展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债务化解、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专项检查。坚持数量覆盖与质量覆盖相统一,穿插安排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和机动巡视。开展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三轮、第四轮巡视,共巡视党组织58个,发现问题2334个、问题线索908件。

围绕地方政府债务化解、财政收入虚增空转等问题,以三级联动方式对财政系统开展巡视巡察,采取1个巡视组带1个巡察组的方式对10个旗县(市、区)开展巡视巡察。压实盟市、旗县(市、区)党委巡察主体责任,对12个盟市、61个旗县(市、区)巡察工作进行调研督导,以巡视标准规范巡察工作。全年共巡察党组织1833个,发现问题24228个、问题线索3074件。

围绕做好“后半篇文章”,认真梳理立行立改清单、追责问责清单、问题线索清单、党委书记点人点事清单和专项检查清单,统筹反馈给被巡视党组织,督促其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对普遍性问题、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完善整改措施和制度机制。采取一对一实地督查评估的方法,完成52个被巡视党组织的实地督查,4个党组织被责令延期集中整改、延期公开。

(四)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拳整治“四风”问题

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区共查处典型问题781起,同比增长32.8%;处理984人,同比增长26.2%,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65人,同比增长26.4%。自治区本级通报曝光12批57起典型案例。

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集中整治,严查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全区共处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7903件,立案249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00人,组织处理2024人。

(五)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

强化日常监督。严格执行纪委监委领导干部接访制度。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受理,全区共受理信访举报75481件次,对信访举报定期梳理、综合分析。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范和预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系统。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自治区纪委监委累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874人次,提出不宜任用意见43人次。加强派驻监督,制定加强派驻机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意见、派驻机构工作规定、派驻机构报告工作制度等指导性文件,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特点和优势。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针对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101份,立案3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8人,组织处理86人。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区共处理34331人次,增长17.7%。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24741人次,占处理总人次的72.1%;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7001人次,占20.4%;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1239人次,占3.6%;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依纪依法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党员干部1350人次,占3.9%。开展对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处分决定不打白条、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召开廉政教育集体谈话会议,对党的十九大以来自治区新任职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任前示警。召开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剖析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明纪、以案示警。按照融媒体的发展方向,全面改版升级内蒙古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站客户端、时代风纪期刊,建设演播室和网上3D廉政教育展厅,有效提升了廉政宣传教育的影响面和穿透力。

(六)保持惩治高压,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审查调查质量和效率。建立问题线索分析会、案情分析会机制,加强线索研判;建立问题线索交办、督办、核办、催办“四办”机制,加快办案节奏;建立初核和审查调查“模块化”办案机制,强化分类管理;建立组团办案、指定办案机制,鼓励上下协同办案。自治区本级立案92件,同比增长17.9%,其中,当年移送检察机关24件,达到历史新高,显示了强大的治理效能。严肃查处了付万惠、赵春涛、文民、赵文亮、崔臣、杨阿麟、杜隽世、杨国文、陈文库、杨静波等一批社会反响较大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消减存量、遏制增量。全区共处置问题线索38926件,初步核实28630件,同比增长45.5%;立案10964件,同比增长29.8%;结案9013件,同比增长12.3%;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167人,同比增长9.5%,其中,厅局级干部69人,县处级干部436人;涉嫌犯罪移送有关国家机关461人。追赃成效显著,自治区本级直接上缴财政违纪违法资金15亿多元。牵头追回在逃人员27人,其中,红通人员1人,猎狐人员3人。

(七)坚持一抓到底,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认真办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21件立行立改信访举报件全部办理完毕,1488件扶贫领域举报件,了结975件,立案审查调查29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1人,组织处理320人。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区共处置问题线索7098件,立案176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64人,组织处理1723人,移送司法机关9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922件。

建立联点包案工作机制,由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头督导各盟市扫黑除恶工作推进情况。建立涉黑涉恶案件联合侦办、案件线索移送通报和联席会商等机制,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全区共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2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8人,组织处理30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

深入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全区共处置问题线索9601件,立案233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17人,组织处理1063人,移送司法机关172人,通报典型案例805件。

(八)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应用,提升机关管理水平

在机关开展“大数据应用年”活动,重点建设以机关管理系统为基础,以案件管理系统为支撑,以信息查询系统为关键,以宣传推送系统为辅助的4个大数据应用系统。机关管理系统搭建了内网办公和移动办公协同平台,实现了机关高效有序运行。案件管理系统全流程网上处置问题线索,实现了线索处置的全程留痕、闭环运行。信息查询系统联通多个部门单位多项数据,为办案提供数据查询服务,缩短了查询时间,节约了办案人力。宣传推送系统整合了“网、微、端、刊、室、厅”,形成了平台新、机制活、内容好的传播格局。

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培训各级纪检监察干部2100余人次,充分转化运用办案实战中的人才培养、认定成果。通过以案代训,强化实战练兵,为基层纪委监委培养办案能手。表彰先进集体41个、先进工作者30名,嘉奖优秀纪检监察干部73名。

实行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常委(委员)平行分工的扁平化管理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激发内生动力。推行制度管理、流程管理、要点管理、清单管理、日程管理、反馈管理,全面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管理水平。邀请审计机关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财务审计,对涉案资金和办案经费进行全程监控。制定《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八条禁令”》。全区立案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5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组织处理253人。

一年来,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掌舵引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努力,人民群众积极支持的结果。一年来的工作让我们深深体会到:党的全面领导为我们提供了强大的工作定力,使我们面对任何困难都能做到不畏惧、不动摇;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我们创造了可靠的创新动力,使我们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各种力量提升反腐效能;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为我们注入了奋进的工作压力,使我们时刻牢记肩负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应用为我们增添了科技的有效助力,使我们遇到任何难题都有信心、有办法攻克;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广泛参与让我们形成了上下一心的同向合力,使我们可以集中优势兵力突破一个又一个大案要案。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冷静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情况看,大案要案频发多发,还有一些人深陷腐败泥潭、不收敛不收手,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十分繁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难治,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仍较严重,政治生态建设亟待发力。同时,我们的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同级监督的办法不够多、效果不明显;再监督的意识不够强、措施不精准;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不够有力,正气还需提振;基层查处“微腐败”的能力跟不上形势任务要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仍较突出;自我监督还不够严格,极少数人甚至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自治区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化改革创新,担当时代使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前瞻性,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这一科学理论落实到各自实际工作中去;一以贯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在督促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一项一项抓到位抓到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稳”的内涵,强化“进”的措施,保持政治定力,保持高压态势,保持稳扎稳打,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提高监督质量特别是日常监督实效,提高纪法贯通能力,提高审查调查精准性,努力在关键领域、薄弱环节上有所突破。

(一)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学思践悟、学用结合,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通过学习找准方向、找到方法,保持定力、提升能力。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精髓要义,增强改革动力,坚定政治自觉。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在联系实际上持续发力,带头接受教育,主动加强改造;在务实戒虚上持续发力,创新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在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肃查处不抓落实、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聚焦“七个有之”,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学习教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不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开展三大攻坚战不力的,必须严肃追责问责。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全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在上半年完成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在年底前完成国企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对国企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制定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规程,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推动监察权向基层延伸,督促指导苏木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加强对基层监察对象的日常监督,依法查处基层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聘请特约监察员,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

(四)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上实现突破。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强化责任担当,严肃、认真、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日常监督从严、常在、常态。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持不懈,化风成俗。进一步突出政治监督属性,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执纪监督部门、派驻机构要对有关部门和党员干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强化问责。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继续以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应用提升日常监督能力,加快建设信息网络系统、网上督察系统、比对分析系统。

(五)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充分发挥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准确把握政治巡视巡察职能定位,紧跟党中央的重大部署、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努力把监督检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摆在巡视巡察工作首要位置。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结合被巡视巡察对象特点深化细化具体监督内容和工作标准,全面审视被巡视巡察党组织工作,紧扣职能职责,扭住责任不放,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科学确定时间频次,优化配置工作力量,统筹安排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巡视和“回头看”,把巡视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确保高质量完成巡视巡察规划的目标任务。探索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组织方式,规范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巡察工作,以上带下、提高效能。在强化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健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的督查督办制度,增强整改外部推力和内生动力。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追责问责。把整改落实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对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要优先办理、及时处置,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综合分析,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充分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六)开展“高质量办案年”活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紧盯事关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健全完善办案管理体制,优化办案机制,提升办案标准,规范办案流程,加强办案保障。开展检举举报系统应用试点工作,培训办案大数据分析员,推动大数据信息查询平台联通共享,加强盟市信息查询基本功能建设。强化安全办案、文明办案意识,确保办案安全。提升结案综合质量,坚持一案一总结,以案发单位为重点,剖析典型案件,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以案倒查、以案促改、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干部,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机制。统筹推进违纪追究和违法处置,依纪依法追缴违纪违法资金。健全完善防逃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对涉案人员的分析研判,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强力追逃涉案人员。坚持宽严相济,注重教育挽救,鼓励“带病”干部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罚、宽大处理。

(七)全面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健康环境。要把政治生态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根本性的政治任务来抓。督促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全局、主攻重点、破解难点,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级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严查腐败问题,清除“污染源”;配合组织部门履行导向责任,强化正激励,消除“逆淘汰”;支持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弘扬正能量,破除“潜规则”。深入开展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机关政治生态专项行动,督促机关党组(党委)和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马上办”作风以整治懒官,强化“成绩单”意识以整治庸官,强化“重实干”导向以整治乖官、巧官,强化“风险点”排查以清除政治生态“污染源”,净化机关政治生态。持续打好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组合拳”。深入推进“三务”公开,在公开时间的深度、公开事项的宽度、公开内容的详细度、公开数据的真实度上下功夫。主动化解基层矛盾,把信访矛盾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持续开展“清风干部”评选,对基层干部全面进行“政治体检”。认真执行《关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进一步净化民营企业发展生态的指导意见》,坚决查处损害民营企业权益、影响民营企业发展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加强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改善企业发展生态。认真执行《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让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八)坚持专项治理一抓到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落实,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包联督导机制,工作摆布、力量配备优先考虑,涉黑涉恶线索优先处置、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审查调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置、在扫黑除恶中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严查影响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突出问题,严查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治理“微腐败”,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彻底清查、从严整治“大棚房”问题,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从严追责问责,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各级纪委监委特别是旗县(市、区)纪委监委要深入排查、优先调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让群众感到身边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

(九)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加强组织体系建设,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加快支部标准化建设。按照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重点对国企高校纪委、苏木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建立常态化抽调办案机制,通过“以案代训”,增强精准监督本领、精细核查能力,提升掌握政策策略、谈话突破等专业素养。大力宣传表彰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和英模人物,展示纪检监察干部良好风貌。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带头整治“四风”,杜绝决策中的官僚主义和执行中的形式主义。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内控机制,严格审批权限,严格约束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纪检监察工作已经进入了新时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奋发进取、砥砺前行,扎扎实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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