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07 11:03 浏览数:次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是国家大政民族大计
自治区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 王高原
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源地,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作为“模范自治区”,内蒙古始终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教育政策,推动全区民族教育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有利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大政、民族大计,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是少数民族学生成长成才的现实需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使各民族群众从小就能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到更多科学文化知识,更好融入现代化社会。学习多种语言文字有助于孩子开发头脑,有利于今后人生发展更加多元化。少数民族同胞的子女如果既能学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又能熟练掌握本民族的语言文字,不仅有助于增进思想交流、拓宽知识面,还可以增加他们成长成才的机会。由此可见,保护发展民族语言文字和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两者并不矛盾对立。比如说,少数民族干部群众到外地考察学习,如果只懂得本民族语言文字,相互沟通交流上就会存在较大局限性,而且学习成果也会大打折扣;但是如果他们能够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彼此间的沟通交流就会变得顺畅高效,结果就会截然不同。
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是传承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重要保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既是少数民族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交流工具,也是民族文化的载体、民族情感的纽带。对于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一些群众心存疑惑,对此,自治区及时推出了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有问必答”政策解读文件,深刻解读“五个不变”政策,并在全区推广印发,起到了精准施策、解疑释惑、稳定人心、快速推进的作用。实际上,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可以让少数民族学生在掌握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基础上,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会使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孩子从中受益,使他们能够学习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人生价值。在全球化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保护民族语言与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并不相悖,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保护、发展和传承民族语言文字还有更好的促进保障作用。
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然要求。我国是一个有着56个民族的多语言、多文种国家,仅在广袤的内蒙古大地上,就共同生活着49个民族,其中既有讲国家通用语言的,还有讲民族语言的,也有讲地方方言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语言文字的沟通交流至关重要。现实证明,中华民族是一个荣辱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任何一个民族的发展稳定都离不开伟大祖国这一强大后盾,同样,国家的强盛也需要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形成强大凝聚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